劑型含量防治對象每公頃每次施藥量稀釋倍數施藥方法注意事項安全採收期
(天)
5% 水懸劑大豆細蟎類0.3-0.8公升2,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適用於乾豆。
2.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21
5% 水懸劑毛豆葉蟎類0.5公升2,000新芽輕微危害狀時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標示外使用藥劑。
14
5% 水懸劑百香果葉蟎類0.4-0.8公升2,000害蟎發生初期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5% 水懸劑玫瑰葉蟎類0.5-1.3公升2,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間隔7天再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5% 水懸劑花木二點葉蟎0.5公升2,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5% 水懸劑花木二點葉蟎0.5公升2,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5% 水懸劑花木葉蟎類0.6-2.5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避免於開花期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5% 水懸劑柑桔類柑桔葉蟎1公升2,000葉蟎密度每葉達5隻時,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毒性極高,禁用於水資源保護區。
15
5% 水懸劑柑桔類銹蜱類2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具輕度皮膚刺激性、對水生物劇毒、禁用於水域、空中施藥或大面積施用。
21
5% 水懸劑茄科果菜類細蟎類0.3-1.0公升2,000新芽有輕微危害狀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間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5% 水懸劑茄科果菜類葉蟎類0.5-1.5公升1,000葉蟎發生初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間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石灰硫磺合劑混合使用。
3.延伸使用藥劑。
9
5% 水懸劑茉莉葉蟎類1.0-2.5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 水懸劑桑科大漿果類蟎蜱類1-1.5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5% 水懸劑桑科小漿果類蟎蜱類1-1.5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5% 水懸劑草莓二點葉蟎1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毒性極高,禁用於水資源保護區。
3
5% 水懸劑草莓葉蟎類0.8-2.0公升1,000葉蟎發生初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間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石灰硫磺合劑混合使用。
3.延伸使用藥劑。
3
5% 水懸劑茶葉蟎類0.5公升2,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生物有劇毒性,禁用於水資源保護區。
12
5% 水懸劑馬鈴薯葉蟎類0.5-1.5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石灰硫磺合劑混合使用。
3.延伸使用藥劑。
9
5% 水懸劑番石榴蟎蜱類0.75-3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5% 水懸劑番荔枝(釋迦)葉蟎類0.35-0.75公升2,000葉蟎發生初期開始施藥,7天後再施藥1次,最多2次。1.採收前3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0
5% 水懸劑菊葉蟎類0.2-0.6公升2,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2.延伸使用藥劑。12
5% 水懸劑楊桃蟎蜱類0.8-1.6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5%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細蟎類0.4-1.0公升2,000新芽有輕微危害狀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間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石灰硫磺劑混合使用。
3.延伸使用藥劑。
7
5% 水懸劑葫蘆科瓜菜類細蟎類0.4-1.0公升2,000新芽有輕微危害狀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間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石灰硫磺劑混合使用。
3.延伸使用藥劑。
7
5% 水懸劑葡萄蟎蜱類0.75-3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5% 水懸劑辣椒細蟎類0.5公升2,000新芽輕微危害狀時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具中度眼刺激性,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9
5% 水懸劑薔薇科果樹蟎蜱類0.9-2.5公升1,000害蟎發生時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5% 水懸劑檬果葉蟎類0.6-0.9公升2,000葉蟎發生初期均勻噴施全株,7天後再施藥一次,連續二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6
5%水懸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