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型含量防治對象每公頃每次施藥量稀釋倍數施藥方法注意事項安全採收期
(天)
400 g/L (40% w/v) 水懸劑甘藍菌核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10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使用派滅芬之藥劑後,避免與非本藥劑之核准範圍作物輪作,以免蓄積殘留。
3.延伸使用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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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g/L (40% w/v) 水懸劑草莓灰黴病0.5公升2,000草莓開花灰黴病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使用派滅芬之藥劑後,避免與非本藥劑之核准範圍作物輪作,以免蓄積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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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g/L (40% w/v) 水懸劑結球萵苣菌核病0.5公升2,000定植後或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10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使用派滅芬之藥劑後,避免與非本藥劑之核准範圍作物輪作,以免蓄積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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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g/L (40% w/v) 水懸劑葡萄灰黴病0.5-1公升1,000開花期及中果期各施藥一次,共二次施藥。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使用派滅芬之藥劑後,避免與非本藥劑之核准範圍作物輪作,以免蓄積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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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資料
400 g/L (40% w/v)水懸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