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型含量防治對象每公頃每次施藥量稀釋倍數施藥方法注意事項安全採收期
(天)
38% 水分散性粒劑刀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十字花科小葉菜類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十字花科包葉菜類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大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乾豆。
3.延伸使用藥劑。
21
38% 水分散性粒劑山茼蒿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山葵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山蘇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不結球萵苣及半結球萵苣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木瓜炭疽病1,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2
38% 水分散性粒劑毛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毛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牛蒡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甘藍黑斑病0.26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用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14
38% 水分散性粒劑白鳳菜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印度棗白粉病1,500結果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三~四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5
38% 水分散性粒劑向日葵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38% 水分散性粒劑地黃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豆科豆菜類銹病0.6公斤1,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共四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禁止使用於豆苗。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豆薯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38% 水分散性粒劑芹菜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花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扁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柿炭疽病1,500於幼果期開始施藥,每隔10-14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6
38% 水分散性粒劑枸杞黑斑病0.2-0.5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適用於枸杞葉。
2.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洋蔥紫斑病0.3-0.7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紅鳳菜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茄科果菜類黑斑病0.2-0.5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38% 水分散性粒劑桃黑星病0.7-1.3公斤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38% 水分散性粒劑珠蔥紫斑病0.3-0.7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紅蔥頭。
3.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馬鈴薯黑斑病0.2-0.5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茼蒿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豇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梅黑星病0.8-1.2公斤1,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38% 水分散性粒劑梨黑星病1,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5
38% 水分散性粒劑結球萵苣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萊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菜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菜豆銹病0.6公斤1,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1.適用於鮮豆。
2.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3.具呼吸中等毒。
4.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9
38% 水分散性粒劑葫蘆科瓜果類蔓枯病0.65-0.8公斤1,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加強瓜蔓地際部之藥劑噴施。
3.具呼吸中等毒。
4.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9
38% 水分散性粒劑葉用豌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葉用豌豆。
3.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葡萄晚腐病1,200開花盛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10天施藥一次,連續六至七次。1.採收前18天停止施藥。
2.呼吸中等毒。
3.對水生物劇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8
38% 水分散性粒劑蒜紫斑病0.3-0.7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蒜頭。
3.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蓮霧果腐病1,500開花盛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至套袋為止。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2.具呼吸中等毒。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21
38% 水分散性粒劑蔥紫斑病0.3-0.7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38% 水分散性粒劑豌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樹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蕪菁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翼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闊葉大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38% 水分散性粒劑蘋果黑星病0.6-0.8公斤1,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38% 水分散性粒劑蘿蔔黑斑病0.08-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8% 水分散性粒劑蠶豆黑斑病0.2-0.3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鮮豆。
3.延伸使用藥劑。
9
38% 水分散性粒劑觀賞花卉銹病0.4-1.7公斤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38%水分散性粒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