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型含量防治對象每公頃每次施藥量稀釋倍數施藥方法注意事項安全採收期
(天)
37.4% 水懸劑百合灰黴病0.7-1.7公升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限採收鱗莖使用。
3.延伸使用藥劑。
7
37.4% 水懸劑豆科豆菜類灰黴病0.3-0.5公升1,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豆菜類(毛豆除外)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37.4% 水懸劑花木灰黴病0.6公升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噴藥前注意田間病葉,花瓣之清除工作。
3.本藥劑試驗以百合灰黴病為防治對象,若施用其他作物應測其藥害。
37.4% 水懸劑茄科小葉菜類灰黴病0.3-1公升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高溫高熱下施用,可能引起藥斑發生。
3.延伸使用藥劑。
7
37.4% 水懸劑茄科果菜類灰黴病0.3-1公升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高溫高熱下施用,可能引起藥斑發生。
3.延伸使用藥劑。
3
37.4% 水懸劑茄科根莖菜類灰黴病0.3-1公升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高溫高熱下施用,可能引起藥斑發生。
3.延伸使用藥劑。
21
37.4% 水懸劑草莓灰黴病0.8-1公升1,500發病初期開始噴藥,每隔7天噴藥一次,連續四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7
37.4% 水懸劑野薑花灰黴病0.7-1.7公升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37.4% 水懸劑嘉德麗雅蘭灰黴病0.7-1.7公升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37.4%水懸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