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型含量防治對象每公頃每次施藥量稀釋倍數施藥方法注意事項安全採收期
(天)
33.5% 水懸劑枇杷灰斑病1.5-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對魚毒性高。
3
33.5% 水懸劑柑桔類瘡痂病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
33.5% 水懸劑荔枝露疫病2000雨季來臨時或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6天停止用藥。6
33.5% 水懸劑茶枝枯病3.0公升1,000剪(整)枝或採茶後立即施藥,每隔7至10天施藥一次,連續二次。1.採茶前6天停止施藥。
2.藥液加展著劑「力道威」3,000倍。
3.罹病程度輕微茶園,於剪(整)枝或採茶後,立即噴施表列任選一種藥劑防治。
4.水生物毒性高,禁用於水域、空中施藥或大面積施用。
6
33.5% 水懸劑梨黑星病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3
33.5% 水懸劑莧菜白銹病0.2-0.3公升1,500萌芽後4葉期時用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5
33.5%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露菌病1.8-2.5公升6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2
33.5% 水懸劑葫蘆科瓜菜類露菌病1.8-2.5公升6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2
33.5% 水懸劑葡萄露菌病0.8公升1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12
33.5% 水懸劑蘭花疫病2剪除病患部位時施藥。1.限觀賞植物使用。
2.處理後7天內不宜噴水。
3.試驗時用萬代蘭做材料。
33.5% 水懸劑蘭花疫病1,500初發病時第一次施藥,隔7~10天再施藥一次。1.限觀賞植物使用。
2.施藥後7天內不宜噴水。
3.試驗時用萬代蘭做材料。
33.5% 水懸劑蘭科作物檢疫處理檢疫處理時施藥一次。施藥量及稀釋倍數依輸入國之規定處理。
40% 水分散性粒劑枇杷灰斑病1.3-1.7公斤1,2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3
40% 水分散性粒劑柑桔類瘡痂病4公斤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變更安全劑型。
40% 水分散性粒劑荔枝露疫病2500雨季來臨或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6天停止用藥。6
40% 水分散性粒劑茶枝枯病2.5公斤1,200剪(整)枝或採茶後立即施藥,每隔7至10天施藥一次,連續二次。採茶前6天停止施藥。6
40% 水分散性粒劑梨黑星病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3
40% 水分散性粒劑莧菜白銹病0.15-0.22公斤2,000萌芽後4葉期時用藥一次。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15
40% 水分散性粒劑葫蘆科瓜果類露菌病1.4-2公斤75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12
40% 水分散性粒劑葫蘆科瓜菜類露菌病1.4-2公斤75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12
40% 水分散性粒劑葡萄露菌病0.6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12
40% 水分散性粒劑蘭花疫病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隔7~10天再施藥一次。1.限觀賞植物使用。
2.施藥後7天內不宜噴水。
3.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測試。
40% 水分散性粒劑蘭花疫病2剪除病患部位時施藥。1.限觀賞植物使用。
2.施藥後7天內不宜噴水。
3.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測試。
40% 水分散性粒劑蘭科作物檢疫處理檢疫處理時施藥一次。施藥量及稀釋倍數依輸入國之規定處理。
40% 可溼性粉劑枇杷灰斑病1.3-1.7公斤1,2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3
40% 可溼性粉劑柑桔類瘡痂病4公斤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
40% 可溼性粉劑荔枝露疫病2500雨季來臨或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6天停止用藥。6
40% 可溼性粉劑茶枝枯病2.5公斤1,200剪(整)枝或採茶後立即施藥,每隔7至10天施藥一次,連續二次。採茶前6天停止用藥。6
40% 可溼性粉劑梨黑星病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3
40% 可溼性粉劑莧菜白銹病0.15-0.22公斤2,000萌芽後4葉期時用藥一次。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15
40% 可溼性粉劑葫蘆科瓜果類露菌病1.4-2公斤75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12
40% 可溼性粉劑葫蘆科瓜菜類露菌病1.4-2公斤75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12
40% 可溼性粉劑葡萄露菌病0.6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12
40% 可溼性粉劑蘭花疫病2剪除病患部位時施藥。1.限觀賞植物使用。
2.施藥後7天內不宜噴水。
3.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測試。
40% 可溼性粉劑蘭花疫病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隔7~10天再施藥一次。1.限觀賞植物使用。
2.施藥後7天內不宜噴水。
3.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測試。
40% 可溼性粉劑蘭科作物檢疫處理檢疫處理時施藥一次。施藥量及稀釋倍數依輸入國之規定處理。
80% 可溼性粉劑枇杷灰斑病0.6-0.8公斤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3
80% 可溼性粉劑柑桔類瘡痂病2公斤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
80% 可溼性粉劑荔枝露疫病5000雨季來臨或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6天停止用藥。6
80% 可溼性粉劑茶枝枯病1.2公斤2,500剪(整)枝或採茶後立即施藥,每隔7至10天施藥一次,連續二次。採茶前6天停止施藥。6
80% 可溼性粉劑梨黑星病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3
80% 可溼性粉劑莧菜白銹病0.08-0.11公斤4,000萌芽後4葉期時用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5
80% 可溼性粉劑葫蘆科瓜果類露菌病0.7-1公斤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12
80% 可溼性粉劑葫蘆科瓜菜類露菌病0.7-1公斤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12
80% 可溼性粉劑葡萄露菌病0.3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12
80% 可溼性粉劑蘭花疫病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隔7~10天再施藥一次。1.限觀賞植物使用。
2.施藥後7天內不宜噴水。
3.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測試。
80% 可溼性粉劑蘭花疫病5剪除病患部位時施藥。1.限觀賞植物使用。
2.施藥後7天內不宜噴水。
3.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測試。
80% 可溼性粉劑蘭科作物檢疫處理檢疫處理時施藥一次。施藥量及稀釋倍數依輸入國之規定處理。
33.5%水懸劑
40%水分散性粒劑
40%可溼性粉劑
80%可溼性粉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