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型含量防治對象每公頃每次施藥量稀釋倍數施藥方法注意事項安全採收期
(天)
280 g/L (28% w/v) 水懸劑十字花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十字花科包葉菜類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10天施藥一次,共二次。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7
280 g/L (28% w/v) 水懸劑山葵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280 g/L (28% w/v) 水懸劑不結球萵苣及半結球萵苣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木瓜果疫病0.4公升5,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14
280 g/L (28% w/v) 水懸劑木虌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
280 g/L (28% w/v) 水懸劑冬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
280 g/L (28% w/v) 水懸劑芳香萬壽菊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南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
280 g/L (28% w/v) 水懸劑扁蒲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
280 g/L (28% w/v) 水懸劑胡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2
280 g/L (28% w/v) 水懸劑苦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
280 g/L (28% w/v) 水懸劑韭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夏南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
280 g/L (28% w/v) 水懸劑珠蔥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茼蒿、山茼蒿、紅鳳菜、白鳳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隼人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
280 g/L (28% w/v) 水懸劑無花果疫病0.4公升5,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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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g/L (28% w/v) 水懸劑番石榴疫病0.4公升5,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280 g/L (28% w/v) 水懸劑絲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
280 g/L (28% w/v) 水懸劑菠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越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
280 g/L (28% w/v) 水懸劑葡萄露菌病0.67公升1,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10天施藥一次,共二次。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21
280 g/L (28% w/v) 水懸劑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蓮霧疫病0.4公升5,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三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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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g/L (28% w/v) 水懸劑蔥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蕪菁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280 g/L (28% w/v) 水懸劑龍鬚菜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闊包菊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蕗蕎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羅勒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3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3
280 g/L (28% w/v) 水懸劑蘿蔔露菌病0.4公升2,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二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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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資料
280 g/L (28% w/v)水懸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