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型含量防治對象每公頃每次施藥量稀釋倍數施藥方法注意事項安全採收期
(天)
40% 水懸劑花木灰黴病0.25公升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施藥時加展著劑「組展」5,000倍。
3.本藥劑委託田間試驗枝作物對象為「百合」。
4.具呼吸中等毒性;中度皮膚刺激性。
5.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0% 水懸劑桃黑星病0.3-0.5公升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40% 水懸劑草莓灰黴病0.35-0.4公升3,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一次,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共計四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具中度皮膚刺激性及呼吸急毒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7
40% 水懸劑梅黑星病0.3-0.5公升4,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40% 水懸劑梨黑星病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9
40% 水懸劑菊灰黴病0.1-0.3公升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8天停止施藥。
2.限花苞形成前使用。
3.延伸使用藥劑。
28
40% 水懸劑蘋果黑星病0.2-0.3公升4,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40%水懸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