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型含量防治對象每公頃每次施藥量稀釋倍數施藥方法注意事項安全採收期
(天)
10% 水懸劑十字花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3-1.3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十字花科包葉菜類露菌病1.2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10% 水懸劑十字花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3-1.3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大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大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山茶赤葉枯病1.3-3.8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延伸使用藥劑。
10% 水懸劑丹參疫病0.6-1.9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木瓜炭疽病1,000開花盛期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10% 水懸劑木瓜疫病400雨季來臨時施藥,必要時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10% 水懸劑仙草疫病0.6-1.9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可可炭疽病1-2.2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滲透性強的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4
10% 水懸劑地黃疫病0.6-1.9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百香果炭疽病1-2公升8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百慕達草草皮褐斑病1.75公升6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延伸使用藥劑。
10% 水懸劑芋頭疫病2-3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豆科小葉菜類露菌病1.1公升9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豆科豆菜類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豆菜類採收前14天、豆苗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10% 水懸劑豆科豆菜類露菌病1.2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10% 水懸劑豆科根莖菜類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豆科根莖菜類露菌病1.2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咖啡炭疽病0.8-1.7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滲透性強的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4
10% 水懸劑枇杷炭疽病2-2.5公升8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10% 水懸劑油茶赤葉枯病1.3-3.8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油菜露菌病0.3-1.3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適用於油菜籽。
2.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花木炭疽病1.5-6.3公升4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10% 水懸劑花木疫病1.5-6.3公升4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10% 水懸劑花木露菌病1.5-6.3公升4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10% 水懸劑花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花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金針疫病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金針花及碧玉筍。
3.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柿炭疽病1.25-2公升8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10% 水懸劑柑桔類炭疽病1.1-2.7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柑桔類瘡痂病1,200花苞將開放時行第一次施藥,結小果時行第二次施藥,隔三週再行第三次施藥。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每公頃之施藥量視植株大小而異,藥量可酌情增減。
3.剪除植株病患部位,另田間之落花、枯枝與落果,均須清除並燒燬之。
4.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洛神葵疫病1.5-3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秋葵疫病1.5-3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紅毛丹炭疽病0.75-1.5公升8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紅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紅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紅龍果炭疽病1-2公升8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胡瓜露菌病1.2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胡麻疫病1.5-3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茄科小葉菜類疫病1.25-3.7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茄科果菜類疫病1.25-3.7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茄科根莖菜類疫病1.25-3.7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香椿疫病0.6-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香蕉炭疽病1.25公升8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香蕉黑星病0.9公升加水至30公升/公頃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動力噴霧器將藥劑噴射於香蕉心葉及其他葉片,每隔14天噴一次。1.施藥時如有抽穗蕉株,果房應先行套袋,以免藥害發生。
2.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桃炭疽病1.25-2.5公升8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10% 水懸劑荔枝炭疽病800雨季來臨時或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1.與其他藥劑輪流施用可避免抗藥性產生。
2.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草莓果腐病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茶赤葉枯病1.3-3.8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茶葉及茶籽。
3.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馬鈴薯晚疫病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豇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豇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旋花科小葉菜類白銹病1.1公升9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旋花科小葉菜類露菌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梅炭疽病1.5-2.25公升8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10% 水懸劑梨炭疽病1.25-2.5公升8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梨輪紋病1,200花謝後開始施藥,必要時每隔10-14天施藥一次,連續六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甜菜疫病0.6-1.9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莧科小葉菜類白銹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莧科小葉菜類露菌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莧菜疫病0.8-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無花果炭疽病1-2公升800小果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番石榴炭疽病800花謝後開始施藥,必要時每隔10天施藥一次。於套袋前可再施藥一次,待藥液乾後立即套袋。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番茄晚疫病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番荔枝(釋迦)炭疽病1-2公升8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番荔枝(釋迦)銹病1-2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緊急防治用藥。
12
10% 水懸劑結球萵苣疫病0.75-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10% 水懸劑結球萵苣露菌病1.2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10% 水懸劑紫蘇疫病0.6-1.9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萊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萊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菊疫病0.75-3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菊露菌病0.5-1.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菊科小葉菜類白銹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菊科小葉菜類疫病0.75-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菊科小葉菜類露菌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菊科包葉菜類疫病0.75-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10% 水懸劑菊科根莖菜類露菌病1.2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菜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菜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黃耆疫病1.3-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黃耆露菌病0.6-1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椰子炭疽病0.6-2.2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楊桃炭疽病1-2公升8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至套袋前為止。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當歸疫病0.6-1.9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落花生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落花生銹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劇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7
10% 水懸劑落花生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葫蘆科小葉菜類露菌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疫病1.9-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露菌病1.2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葫蘆科瓜菜類疫病1.9-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葉用豌豆疫病1.3-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葡萄晚腐病8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3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劇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0
10% 水懸劑葡萄露菌病1.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10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酪梨炭疽病800開花結果期及套袋前施藥,10-14天後再施藥一次,各二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鼠李科梨果類炭疽病1,2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14天施藥一次,連續二至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10% 水懸劑綠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綠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蓮霧炭疽病1,200開花盛期起,每隔10天施藥一次,結果後每隔14天施藥一次,連續五至八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蔥科小葉菜類疫病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蔥科小葉菜類紫斑病1-1.25公升1,2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蔥科小葉菜類露菌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蔥科根莖菜類疫病2-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蔥科根莖菜類紫斑病1-1.25公升1,2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蔥科根莖菜類露菌病1.25公升8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豌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豌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樹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樹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龍眼炭疽病0.8-1.7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龍鬚菜疫病1.9-5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10% 水懸劑薄荷疫病0.6-1.9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10% 水懸劑薑疫病2.3-3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檬果炭疽病800開花初期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結果後每隔14天施藥一次。1.同一季節避免連續施用六次以上。
2.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12
10% 水懸劑繖形花科小葉菜類葉斑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羅勒疫病0.6-1.9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羅勒露菌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藜科小葉菜類露菌病1.1公升9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10% 水懸劑蘋果炭疽病1.25-1.5公升8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10% 水懸劑蠶豆疫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 水懸劑蠶豆露菌病1.25-2公升4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十字花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1-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十字花科包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15
23% 水懸劑十字花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1-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大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大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標示外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山茶赤葉枯病0.5-1.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延伸使用藥劑。
23% 水懸劑不結球萵苣及半結球萵苣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12
23% 水懸劑丹參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3% 水懸劑木瓜炭疽病2,500開花盛期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9
23% 水懸劑木瓜疫病1,000雨季來臨時施藥,必要時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9
23% 水懸劑毛豆炭疽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標示外使用藥劑。
14
23% 水懸劑毛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標示外使用藥劑。
14
23% 水懸劑仙草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3% 水懸劑可可炭疽病0.5-1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滲透性強的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4
23% 水懸劑地黃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3% 水懸劑百香果炭疽病0.4-0.8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百慕達草草皮褐斑病0.7公升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延伸使用藥劑。
23% 水懸劑芋頭疫病0.8-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豆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豆科豆菜類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豆菜類採收前14天、豆苗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23% 水懸劑豆科豆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23% 水懸劑豆科根莖菜類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豆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咖啡炭疽病0.4-0.8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滲透性強的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4
23% 水懸劑枇杷炭疽病0.8-1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3% 水懸劑油茶赤葉枯病0.5-1.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3% 水懸劑油菜露菌病0.1-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適用於油菜籽。
2.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花木炭疽病0.6-2.5公升1,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23% 水懸劑花木疫病0.6-2.5公升1,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23% 水懸劑花木露菌病0.6-2.5公升1,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23% 水懸劑花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花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金針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金針花及碧玉筍。
3.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柿炭疽病0.5-0.8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3% 水懸劑柑桔類炭疽病0.5-1.2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柑桔類瘡痂病3,000花苞將開放時行第一次施藥,結小果時行第二次施藥,隔三週再行第三次施藥。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每公頃之施藥量視植株大小而異,藥量可酌情增減。
3.剪除植株病患部位,另田間之落花、枯枝與落果,均須清除並燒燬之。
6
23% 水懸劑洛神葵疫病0.6-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秋葵疫病0.6-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紅毛丹炭疽病0.3-0.6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紅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紅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紅龍果炭疽病0.4-0.8公升2,000病害發生時全株均勻施藥一次。1.適用於紅龍果花。
2.採收前8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8
23% 水懸劑紅龍果炭疽病0.4-0.8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胡瓜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23% 水懸劑胡麻疫病0.6-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
3.高溫下施用,注意避免發生藥害。
4.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茄科小葉菜類疫病0.5-1.5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茄科果菜類疫病0.5-1.5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茄科根莖菜類疫病0.5-1.5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香椿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香蕉炭疽病0.1-0.5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香蕉黑星病0.4公升加水至30公升/公頃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動力噴霧器將藥劑噴射於香蕉心葉及其他葉片,每隔14天噴一次。1.施藥時如有抽穗蕉株,果房應先行套袋,以免藥害發生。
2.本藥劑試驗時加展著劑(Agral 90)1,500倍。
3.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4.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5.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2
23% 水懸劑桃炭疽病0.5-1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3% 水懸劑荔枝炭疽病2,000雨季來臨時或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本藥劑試驗時,添加展著劑「Agral 90」2,000倍。
2.與其他藥劑輪流施用可避免抗藥性產生。
3.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4.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草莓果腐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茶赤葉枯病0.5-1.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茶葉及茶籽。
3.延伸使用藥劑。
21
23% 水懸劑馬鈴薯晚疫病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23% 水懸劑豇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豇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旋花科小葉菜類白銹病0.5公升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旋花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梅炭疽病0.6-0.9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3% 水懸劑梨炭疽病0.5-1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梨輪紋病3,000花謝後開始施藥,必要時每隔10-14天施藥一次,連續六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中度呼吸急毒性,中度眼剌激性;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6
23% 水懸劑甜菜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莧科小葉菜類白銹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莧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莧菜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無花果炭疽病0.4-0.8公升2,000小果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番石榴炭疽病2,000花謝後開始施藥,必要時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於套袋前可再施藥一次,待藥液乾後立即套袋。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2.具中度呼吸急毒性,中度眼剌激性;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21
23% 水懸劑番茄晚疫病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中度眼刺激性及中度呼吸急毒性。
3.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6
23% 水懸劑番荔枝(釋迦)炭疽病0.4-0.8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番荔枝(釋迦)銹病0.4-0.8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緊急防治用藥。
12
23% 水懸劑結球萵苣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23% 水懸劑結球萵苣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12
23% 水懸劑紫蘇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萊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萊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菊疫病0.3-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3% 水懸劑菊露菌病0.2-0.6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3% 水懸劑菊科小葉菜類白銹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菊科小葉菜類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菊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4.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菊科包葉菜類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23% 水懸劑菊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1-0.5公升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菊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1-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菜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菜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椰子炭疽病0.3-1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楊桃炭疽病0.4-0.8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至套袋前為止。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當歸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3% 水懸劑落花生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落花生銹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落花生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葫蘆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蔓枯病0.25公升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23%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葫蘆科瓜菜類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葫蘆科瓜菜類蔓枯病0.25公升4,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葫蘆科瓜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葡萄晚腐病0.4-0.8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至套袋前為止。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葡萄露菌病0.6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10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23% 水懸劑酪梨炭疽病2,000開花結果期及套袋前施藥,10-14天後再施藥一次,各二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中等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6
23% 水懸劑鼠李科梨果類炭疽病3,000於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14天施藥一次,連續二至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具中度眼刺激性、中度呼吸毒性。
3.對水生物中等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9
23% 水懸劑綠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綠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蓮霧炭疽病3,000開花盛期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結果後每隔14天施藥一次,連續五至八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本藥劑試驗時加展著劑「Agral 90」2,000倍。
3.對水生物中等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6
23% 水懸劑蔥紫斑病0.4-0.5公升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本藥劑試驗時加展著劑「嘉展(Agral 90)」1,500倍。
2.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3.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0
23% 水懸劑蔥科小葉菜類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蔥科小葉菜類紫斑病0.4-0.5公升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輕微眼刺激性,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蔥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蔥科根莖菜類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蔥科根莖菜類紫斑病0.4-0.5公升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蔥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豌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豌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樹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樹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龍眼炭疽病0.4-0.8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3% 水懸劑龍鬚菜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3% 水懸劑薄荷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3% 水懸劑薑疫病0.9-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檬果炭疽病2,000自開花初期開始,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結果後每隔14天施藥一次。1.藥劑加展著劑Agral 90,2,000倍後噴施。
2.同一季節避免連續施用六次以上。
3.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12
23% 水懸劑繖形花科小葉菜類葉斑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羅勒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羅勒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藜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23% 水懸劑蘋果炭疽病0.5-0.6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3% 水懸劑蠶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3% 水懸劑蠶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十字花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1-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十字花科包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15
250 g/L (25% w/v) 水懸劑十字花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1-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大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大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標示外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山茶赤葉枯病0.5-1.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延伸使用藥劑。
250 g/L (25% w/v) 水懸劑不結球萵苣及半結球萵苣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丹參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木瓜炭疽病2,500開花盛期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9
250 g/L (25% w/v) 水懸劑木瓜疫病1,000雨季來臨時施藥,必要時每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9
250 g/L (25% w/v) 水懸劑毛豆炭疽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標示外使用藥劑。
14
250 g/L (25% w/v) 水懸劑毛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標示外使用藥劑。
14
250 g/L (25% w/v) 水懸劑仙草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可可炭疽病0.5-1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滲透性強的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4
250 g/L (25% w/v) 水懸劑地黃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百香果炭疽病0.4-0.8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百慕達草草皮褐斑病0.7公升1,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延伸使用藥劑。
250 g/L (25% w/v) 水懸劑芋頭疫病0.8-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豆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豆科豆菜類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豆菜類採收前14天、豆苗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口服中等毒性、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延伸使用藥劑。
14
250 g/L (25% w/v) 水懸劑豆科豆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具口服中等毒性、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延伸使用藥劑。
14
250 g/L (25% w/v) 水懸劑豆科根莖菜類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具口服中等毒性、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豆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具口服中等毒性、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咖啡炭疽病0.4-0.8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滲透性強的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4
250 g/L (25% w/v) 水懸劑枇杷炭疽病0.8-1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50 g/L (25% w/v) 水懸劑油茶赤葉枯病0.5-1.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油菜露菌病0.1-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適用於油菜籽。
2.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花木炭疽病0.6-2.5公升1,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250 g/L (25% w/v) 水懸劑花木疫病0.6-2.5公升1,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250 g/L (25% w/v) 水懸劑花木露菌病0.6-2.5公升1,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250 g/L (25% w/v) 水懸劑花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花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金針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金針花及碧玉筍。
3.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柿炭疽病0.5-0.8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50 g/L (25% w/v) 水懸劑柑桔類炭疽病0.5-1.2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柑桔類瘡痂病3,000花苞將開放時行第一次施藥,結小果時行第二次施藥,隔三週再行第三次施藥。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每公頃之施藥量視植株大小而異,藥量可酌情增減。
3.剪除植株病患部位,另田間之落花、枯枝與落果,均須清除並燒燬之。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洛神葵疫病0.6-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秋葵疫病0.6-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紅毛丹炭疽病0.3-0.6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紅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紅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紅龍果炭疽病0.4-0.8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胡瓜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胡麻疫病0.6-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
3.高溫下施用,注意避免發生藥害。
4.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茄科小葉菜類疫病0.5-1.5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茄科果菜類疫病0.5-1.5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茄科根莖菜類疫病0.5-1.5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香椿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香蕉炭疽病0.1-0.5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香蕉黑星病0.4公升加水至30公升/公頃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動力噴霧器將藥劑噴射於香蕉心葉及其他葉片,每隔14天噴一次。1.施藥時如有抽穗蕉株,果房應先行套袋,以免藥害發生。
2.本藥劑試驗時加展著劑(Agral 90)1,500倍。
3.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4.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5.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桃炭疽病0.5-1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50 g/L (25% w/v) 水懸劑荔枝炭疽病2,000雨季來臨時或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本藥劑試驗時,添加展著劑「Agral 90」2,000倍。
2.與其他藥劑輪流施用可避免抗藥性產生。
3.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4.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草莓果腐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茶赤葉枯病0.5-1.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茶葉及茶籽。
3.延伸使用藥劑。
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馬鈴薯晚疫病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豇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豇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旋花科小葉菜類白銹病0.5公升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旋花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梅炭疽病0.6-0.9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50 g/L (25% w/v) 水懸劑梨炭疽病0.5-1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梨輪紋病3,000花謝後開始施藥,必要時每隔10-14天施藥一次,連續六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中等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甜菜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莧科小葉菜類白銹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莧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莧菜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無花果炭疽病0.4-0.8公升2,000小果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番石榴炭疽病2,000花謝後開始施藥,必要時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於套袋前可再施藥一次,待藥液乾後立即套袋。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2.具中度呼吸急毒性,中度眼剌激性;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番茄晚疫病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250 g/L (25% w/v) 水懸劑番荔枝(釋迦)炭疽病0.4-0.8公升2,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番荔枝(釋迦)銹病0.4-0.8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緊急防治用藥。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結球萵苣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250 g/L (25% w/v) 水懸劑結球萵苣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紫蘇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萊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萊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菊疫病0.3-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菊露菌病0.2-0.6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菊科小葉菜類白銹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菊科小葉菜類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菊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菊科包葉菜類疫病0.3-1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菊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1-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菊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1-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菜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菜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椰子炭疽病0.3-1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楊桃炭疽病0.4-0.8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至套袋前為止。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當歸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落花生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落花生銹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落花生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葫蘆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蔓枯病0.25公升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葫蘆科瓜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葫蘆科瓜菜類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葫蘆科瓜菜類蔓枯病0.25公升4,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葫蘆科瓜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葡萄晚腐病0.4-0.8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至套袋前為止。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葡萄露菌病0.6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10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250 g/L (25% w/v) 水懸劑酪梨炭疽病2,000開花結果期及套袋前施藥,10-14天後再施藥一次,各二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鼠李科梨果類炭疽病3,000於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14天施藥一次,連續二至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具中度眼刺激性、中度呼吸毒性。
3.對水生物中等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9
250 g/L (25% w/v) 水懸劑綠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綠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蓮霧炭疽病3,000開花盛期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結果後每隔14天施藥一次,連續五至八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本藥劑試驗時加展著劑「Agral 90」2,000倍。
3.對水生物中等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蔥紫斑病0.4-0.5公升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本藥劑試驗時加展著劑「嘉展(Agral 90)」1,500倍。
2.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蔥科小葉菜類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蔥科小葉菜類紫斑病0.4-0.5公升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蔥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蔥科根莖菜類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蔥科根莖菜類紫斑病0.4-0.5公升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蔥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豌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豌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樹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樹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龍眼炭疽病0.4-0.8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龍鬚菜疫病0.8-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250 g/L (25% w/v) 水懸劑薄荷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250 g/L (25% w/v) 水懸劑薑疫病0.9-1.2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檬果炭疽病2,000自開花初期開始,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結果後每隔14天施藥一次。1.藥劑加展著劑Agral 90,2,000倍後噴施。
2.同一季節避免連續施用六次以上。
3.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12
250 g/L (25% w/v) 水懸劑繖形花科小葉菜類葉斑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羅勒疫病0.3-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羅勒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藜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250 g/L (25% w/v) 水懸劑蘋果炭疽病0.5-0.6公升2,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250 g/L (25% w/v) 水懸劑蠶豆疫病0.5-0.8公升1,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250 g/L (25% w/v) 水懸劑蠶豆露菌病0.5公升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十字花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06-0.3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十字花科包葉菜類露菌病0.25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50% 水分散性粒劑十字花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06-0.3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大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大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山茶赤葉枯病0.2-0.7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延伸使用藥劑。
50% 水分散性粒劑丹參疫病0.1-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木瓜炭疽病5,000開花盛期施藥,每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50% 水分散性粒劑木瓜疫病2,000雨季來臨時施藥,必要時每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50% 水分散性粒劑仙草疫病0.1-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可可炭疽病0.2-0.4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滲透性強的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4
50% 水分散性粒劑地黃疫病0.1-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百香果炭疽病0.2-0.4公斤4,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百慕達草草皮褐斑病0.35公斤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具中度眼刺激性。
2.對水生物劇毒。
50% 水分散性粒劑芋頭疫病0.4-0.6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豆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2公斤4,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豆科豆菜類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豆菜類採收前14天、豆苗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50% 水分散性粒劑豆科豆菜類露菌病0.25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4
50% 水分散性粒劑豆科根莖菜類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豆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25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咖啡炭疽病0.2-0.3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4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滲透性強的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4
50% 水分散性粒劑枇杷炭疽病0.4-0.5公斤4,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50% 水分散性粒劑油茶赤葉枯病0.2-0.7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油菜露菌病0.06-0.3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適用於油菜籽。
2.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花木炭疽病0.3-1.3公斤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50% 水分散性粒劑花木疫病0.3-1.3公斤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50% 水分散性粒劑花木露菌病0.3-1.3公斤2,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最多二次。1.限觀賞花卉使用,使用前宜先進行小面積藥害測試。
2.延伸使用藥劑。
50% 水分散性粒劑花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花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金針疫病0.4-1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金針花及碧玉筍。
3.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柿炭疽病0.25-0.4公斤4,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50% 水分散性粒劑柑桔類炭疽病0.2-0.5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柑桔類瘡痂病6,000花苞將開放時行第一次施藥,結小果時行第二次施藥,隔三週再行第三次施藥。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每公頃之施藥量視植株大小而異,藥量可酌情增減。
3.剪除植株病患部位,另田間之落花、枯枝與落果,均須清除並燒燬之。
4.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洛神葵疫病0.3-0.6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秋葵疫病0.3-0.6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紅毛丹炭疽病0.15-0.3公斤4,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紅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紅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紅龍果炭疽病0.2-0.4公斤4,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胡瓜露菌病0.25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胡麻疫病0.3-0.6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茄科小葉菜類疫病0.25-0.7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茄科果菜類疫病0.25-0.7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茄科根莖菜類疫病0.25-0.7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香椿疫病0.1-0.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桃炭疽病0.25-0.5公斤4,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50% 水分散性粒劑荔枝炭疽病4,000雨季來臨時或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1.與其他藥劑輪流施用可避免抗藥性產生。
2.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草莓果腐病0.4-1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設施栽培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茶赤葉枯病0.2-0.7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適用於茶葉及茶籽。
3.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馬鈴薯晚疫病0.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豇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豇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旋花科小葉菜類白銹病0.2公斤4,5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旋花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梅炭疽病0.3-0.45公斤4,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50% 水分散性粒劑梨炭疽病0.25-0.5公斤4,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梨輪紋病6,000花謝後開始施藥,必要時每隔10-14天施藥一次,連續六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甜菜疫病0.1-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莧科小葉菜類白銹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莧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3.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莧菜疫病0.2-0.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無花果炭疽病0.2-0.4公斤4,000小果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番石榴炭疽病4,000花謝後開始施藥,必要時每隔10天施藥一次。於套袋前可再施藥一次,待藥液乾後立即套袋。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番茄晚疫病0.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番荔枝(釋迦)炭疽病0.2-0.4公斤4,000開花初期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番荔枝(釋迦)銹病0.2-0.4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緊急防治用藥。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結球萵苣疫病0.15-0.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50% 水分散性粒劑結球萵苣露菌病0.05-0.25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50% 水分散性粒劑紫蘇疫病0.1-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萊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萊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菊疫病0.15-0.6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菊露菌病0.1-0.3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菊科小葉菜類白銹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劇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菊科小葉菜類疫病0.15-0.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菊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劇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菊科包葉菜類疫病0.15-0.5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5
50% 水分散性粒劑菊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25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菜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菜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黃耆疫病0.3-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黃耆露菌病0.1-0.2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椰子炭疽病0.1-0.4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楊桃炭疽病0.2-0.4公斤4,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至套袋前為止。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當歸疫病0.1-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落花生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落花生銹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落花生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葫蘆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葫蘆科瓜果類疫病0.4-1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葫蘆科瓜果類露菌病0.25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葫蘆科瓜菜類疫病0.4-1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葉用豌豆疫病0.3-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葡萄晚腐病0.2-0.4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至套袋前為止。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葡萄露菌病0.3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10天施藥一次,連續三至四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酪梨炭疽病4,000開花結果期及套袋前施藥,10-14天後再施藥一次,各二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鼠李科梨果類炭疽病6,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每隔10-14天施藥一次,連續二至三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50% 水分散性粒劑綠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綠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蓮霧炭疽病6,000開花盛期起,每隔10天施藥一次,結果後每隔14天施藥一次,連續五至八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蔥科小葉菜類疫病0.4-1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蔥科小葉菜類紫斑病0.2-0.25公斤6,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蔥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具呼吸中等毒性及中度眼刺激性。
3.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4.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5.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6.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蔥科根莖菜類疫病0.4-1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蔥科根莖菜類紫斑病0.2-0.25公斤6,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10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蔥科根莖菜類露菌病0.25公斤4,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豌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豌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樹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樹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龍眼炭疽病0.2-0.3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龍鬚菜疫病0.4-1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50% 水分散性粒劑薄荷疫病0.1-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21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21
50% 水分散性粒劑薑疫病0.5-0.6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檬果炭疽病4,000開花初期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結果後每隔14天施藥一次。1.同一季節避免連續施用六次以上。
2.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
3.延伸使用藥劑。
12
50% 水分散性粒劑繖形花科小葉菜類葉斑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劇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羅勒疫病0.1-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羅勒露菌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劇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藜科小葉菜類露菌病0.2公斤4,5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2.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避免與高浸透性展著劑混合使用,以免發生藥害。
4.避免於高溫多濕下施用,以免發生藥害。
5.延伸使用藥劑。
10
50% 水分散性粒劑蘋果炭疽病0.25-0.3公斤4,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9
50% 水分散性粒劑蠶豆疫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50% 水分散性粒劑蠶豆露菌病0.25-0.4公斤2,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7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7
10%水懸劑
23%水懸劑
250 g/L (25% w/v)水懸劑
50%水分散性粒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