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型含量防治對象每公頃每次施藥量稀釋倍數施藥方法注意事項安全採收期
(天)
34.5% 水懸劑桃炭疽病0.3-0.7公升3,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34.5% 水懸劑梨炭疽病0.3-0.7公升3,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1.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2.延伸使用藥劑。
6
34.5% 水懸劑葡萄黑痘病0.3-0.4公升3,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9
34.5% 水懸劑鼠李科梨果類白粉病4,000發病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34.5% 水懸劑檬果炭疽病3,000開花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結果後每隔14天施藥一次,至套袋為止。採收前12天停止施藥。12
34.5% 可溼性粉劑梨黑星病3,000病害發生初期開始施藥,必要時隔7天施藥一次。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6
34.5% 可溼性粉劑落花生冠腐病0.2公克/公斤種子播種前剝殼拌種。1.限播種前拌種用。2.對水生物劇毒,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34.5%水懸劑
34.5%可溼性粉劑